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的公示
省市场监管局承担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按照《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要求,拟按程序实施销号,现将该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六项问题反馈,“两高”项目违规问题突出。山东省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近年来,通过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战略,顺利完成“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2021年上半年全省能耗强度同比下降4.3个百分点。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对传统发展方式的路径依赖,习惯于打折扣、搞变通,想方设法为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开绿灯”。2018年以来,全省新建“两高”项目206个,存在违规建设行为的有114个,其中,涉及节能评估问题45个,涉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问题23个,涉及产能置换问题11个。
二、整改目标
完成违规“两高”项目分类处置,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
三、整改措施
按照法定职责分工,制定整改措施:
(一)对存在违规建设行为的 114 个项目中涉及无生产许可手续的 1 个项目,待其完善手续整改到位,且满足《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后,指导相关市行政审批部门,依法依规实施生产许可受理、审批。
(二)落实《全省落实“三个坚决”行动方案(2021—2022年)》,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8个重点行业,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落后低效产能退出。
(三)加强“两高”行业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制定出台“两高”行业计量器具配备使用办法和技术规范,组织各市市场监管局指导“两高”企业梯次推进原材料输入、关键产品产量、用水、用电等重点计量器具配备,加强计量器具管理。
四、整改成效
(一)依法依规实施生产许可受理审批。指导市级审批机关,依法依规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在2018年以来新建违规“两高”项目中涉及“无生产许可手续”的,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低效产能退出。强化生产、销售环节淘汰落后相关产品质量监管,严密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22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监督抽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轮胎等淘汰落后相关产品7394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127批次,不合格发现率1.72%。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依规处理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发挥强制性认证作用,2022年以来对3家机动车轮胎生产企业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检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授权开展29个批次轮胎认证有效性抽查,严查未经认证的机动车轮胎流入市场。充分发挥标准在淘汰落后产能中的支撑引领作用,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2022年以来,发布《石油库碳排放核算和碳中和核定技术规范》等14项节能降耗地方标准,为我省产业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标准技术支撑。依法核查处置淘汰落后产品质量违法线索,配合牵头部门推进落后低效产能退出。
(三)加强“两高”行业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印发《山东省“两高”企业计量器具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发布《“两高”行业监测用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 总则》和《“两高”行业监测用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指南 钢铁企业》等16个分规范,为“两高”企业完善计量器具配备提供指导,有效促进“两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提升。
五、验收情况
我局于2024年2月29日组织完成了自我验收并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销号申请。2025年1月10日,省发展改革委向我局出具销号验收意见,确认该项整改任务已达到销号标准,通过销号验收。
六、公示时间
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26日(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路43号)。
八、受理电话
0531—51792362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名书面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