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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市场监管局着力推动燃气器具质量安全“两个责任”落实
山东省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坚持风险靶向,建立组织推动、宣传发动、示范带动和督导促动“四轮驱动”机制,聚焦提升燃气器具监管效能,压紧压实产品质量安全“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组织推动。积极推动将燃气器具等高风险产品专项整治纳入区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党组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整治工作,召开培训部署会议,4次印发部署通知,压实监管责任。组织综合运用企业信息查询、现场检查摸排等手段,摸清底数,指导落实主体责任,并实时录入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系统。截至目前,我市已建立634家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台账,均已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宣传发动。聚焦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制作系列科普视频及推文,强化总局75、76号令的宣贯。将燃气器具风险辨识点、监督检查重点、主体责任推进要点等列入风险管控事项,统一印发燃气器具风险清单,分解量化各项指标,简明扼要指导基层局抓好落实;同时针对集中性问题,召开全市销售单位警示约谈大会,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自查自纠。目前,新闻宣传18次,发放海报670份,行政约谈368家次,组织460家单位自查自纠并下架问题产品380余个。
三、示范带动。一是规范企业带动风险管控责任落实。生产领域,组织企业会商针对性确定风险管控清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流通领域,通过大型商超、充装站建立燃气器具产品风险管控清单,推广至中小销售单位借鉴参考,建立长效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先进区市带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以案件查办、主体责任落实和明察暗访成效作为衡量整治效果的重要指标,通报典型经验,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执法合力。
四、督导促动。注重“以上率下、以点带面”,市局通过“暗访+明查+暗访”形式开展三轮“滚动式”督导检查,明查暗访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先后对摸排不到位、整治效果差、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的13个镇街9个监管所通报批评。全市检查生产销售单位694家次,发现问题91项,立案查处26起;抽检91批次,立案17起,违法案件曝光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