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定配眼镜(含老视成镜)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2021年第2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流通领域定配眼镜产品110批次,单光老视成镜产品35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标准的要求,对定配眼镜产品的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偏差、可见光谱区透射比、紫外光谱区透射比、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装配质量、标志1和标志2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依据GB 13511.1-2011《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GB/T 13511.3-2019《配装眼镜 第3部分:单光老视成镜》等标准的要求,对单光老视成镜产品的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允差/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允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两镜片顶焦度互差、可见光透射比τV、装配质量/材料和表面的质量、标志1、标志2、标记和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滨州姜玉坤眼视光有限公司、滨州目语眼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目语国际眼镜批发城、德州市德城区亮点刘氏眼镜店、高密市目语眼镜中心、菏泽市空灵眼镜有限公司、菏泽市牡丹区华视视光服务有限公司开发区和平路店、济宁市任城区怡和眼镜店、胶州市百信眼镜批发超市、胶州市大光明眼镜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莱山区苏氏眼镜店、辽宁双目眼镜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菏泽第一分公司、临沂晶晶眼镜有限公司第六分店、日照千伦眼镜店、日照市亨得利钟表眼镜有限责任公司石臼分店、泰安尚目眼镜有限公司、泰安市同升斋眼镜有限公司万达分公司、威海市星睿眼镜有限公司、张店星明眼镜店18家销售者的19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其中,定配眼镜1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标志2、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偏差项目;单光老视成镜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标志2、标识、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允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允差项目。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
附件1: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附件2:合格产品汇总表 产品知识科普及消费提示
定配眼镜是以矫正视力或保护眼睛而制作的简单光学器件,由镜片和镜架组成,根据验光处方或特定要求定制的框架眼镜;老视镜是一类光学产品,供眼睛老花之人所用的眼镜,属于一种凸透镜,老花镜主要是为了满足眼睛老花人群的需要,由生产单位批量生产的用于近用的装成眼镜,其顶焦度范围规定为:+1.00D~+4.00D。定配眼镜、老视镜产品对人们提高生活质量,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消费者在选购定配眼镜、单光老视成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专业的眼镜店。消费者要注意查看企业是否有营业执照,有专业导购员帮助推荐试戴合适度数、款式和尺寸的眼镜架,必要时进行验光。 2.选购合格证信息齐全的产品。合格证应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出厂日期或生产批号等信息。 3.检查产品外观。选择镜架表面应光滑、有光泽、无划痕、碰伤、腐蚀、金属镜架的焊接点附近无裂痕的产品。 4.选购结束后,应向商家索取凭证并妥善保管,以便后期产品出现质量纠纷时,作维权证据使用。同时,如眼镜在佩戴过程中出现不适,应及早解决,切忌强迫自己去适应眼镜,否则有可能对眼睛或皮肤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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